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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 000125575/2018-00104 主题分类: 其他
发文机关: 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成文日期: 2018年01月18日
标  题: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
发文字号: 发布日期: 2018年01月18日
主 题 词:    
       


   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

   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:经预测,自1月19日,我市空气质量将出现重度污染,按照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规定,经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,现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,启动Ⅳ级响应措施。公共防护及建议性措施:提醒儿童、老年人和心脏病、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,停止户外运动,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。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,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,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。倡导工厂、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,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。